湖北美术学院关于修订《湖北美术学院校史馆管理制度(试行)》的通知
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根据学校总体安排,学校校史馆纳入档案馆统筹管理。为继续做好校史馆日常管理和开放接待工作,充分发挥校史馆校园文化宣传、育人等功能,现修订《湖北美术学院校史馆管理制度(试行)》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1.湖北美术学院校史馆管理制度(试行)
2.湖北美术学院校史馆参观流程图
3.湖北美术学院校史馆参观申请表
湖北美术学院
2023年3月24日
附件1
湖北美术学院校史馆管理制度(试行)
湖北美术学院校史馆是学校重要的校史文化宣传阵地。为做好校史馆开放接待和日常管理,充分发挥校史馆校园文化宣传、育人等功能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条校史馆日常管理
1.校史馆由学校档案馆统一管理,参观人员按程序登记或预约审批后进馆参观。
2.档案馆安排专人负责校史馆管理工作。管理人员负责校史馆参观人员登记、接待;负责馆内基本设施日常维护、维修及馆内安全、卫生等;负责对展览物品进行登记、保管,展览内容进行维护、更新;负责校史馆学生讲解员队伍的招募、培训、考核等。
3.馆内物品外借须经学校档案馆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出手续,校史实物不予外借。
第二条校史馆开放管理
1.校史馆日常开放时间:每周二、周四下午14:00-16:30。
2.校内师生、社会人士凭有效身份证明登记后参观;团体参观由组织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填报《湖北美术学院校史馆参观申请表》(附件3),档案馆协调安排。团体参观人员一般不超过10人,本校学生集中参观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。
3.周末、节假日、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接待参观。如遇特殊情况,须经学校档案馆负责人批准开放。
第三条参观人员入馆须知
1.自觉排队,服从工作人员安排。
2.遵守馆内秩序,举止文明,不高声喧哗。
3.保持馆内卫生,不携带饮料、食品入馆;馆内严禁吸烟。
4.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易污等物品入馆。
5.爱护馆内设施,确保校史馆内展品系统、完整、安全,如有损坏,须照价赔偿,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6.未经许可请勿在馆内使用闪光灯拍照或摄像。
7.团体参观应维持秩序并保证成员安全。
第四条校史展品的管理
1.档案馆负责校史展品实物资料更替与管理。
2.校史资料接收进校史馆后,应进行分类、排列编号,捐赠物品展出时注明捐赠者信息。
第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档案馆负责解释。
附件2
湖北美术学院校史馆参观流程图
附件【附件3 湖北美术学院校史馆参观申请表(新).docx】